日期:2015/3/7 14:43:07
欄目:VCS/GS等審定/核證
清潔發展機制(CDM)
清潔發展機制 (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),是《京都議定書》中引入的靈活履約機制之一。核心內容是允許附件1締約方(即發達國家)與非附件1(即發展中國家)進行項目級的減排量抵消額的轉讓與獲得,在發展中國家實施溫室氣體減排項目。從2002年起,CDM項目就已經進入中國。
截止2017年6月,全球共有7774個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在CDM-EB注冊,共有3071個項目獲得簽發,簽發量共計1,842,181,588tCO2e。
CDM項目周期一般有7個基本步驟:項目設計和描述;國家批準;審查登記;項目融資;監測;核實/認證和簽發CER。
國際自愿碳標準(VCS)
VCS是與企業界、非政府組織及市場專家緊密磋商的成果, 為自愿碳減排交易項目提供了一個全球性的質量保證標準。它由氣候組織、國際排放交易協會和世界經濟論壇于2006年啟用。其重點放在溫室氣體減排的特性上,并不要求項目具有額外的環境或社會效益。
黃金標準
黃金標準是清潔發展機制(CDM)和聯合履約(JI)項目的質量標準,為清潔發展機制和聯合履約之下的減排項目提供了第一個獨立的、最佳的實施標準。從功能上來講,黃金標準是針對項目開發過程設計的獨立、國際化、并具有良好實用性的認證程序,幫助項目產生高質量的碳信用額,其核心是環境完整性對于可持續發展的實際貢獻。黃金標準通過一系列的測試識別出符合其要求的高質量項目,對于此類項目產生的碳信用額頒發黃金標準標識。
清潔發展機制(CDM)
2009年3月,CEC獲得由聯合國(UNFCCC)批準的清潔發展機制(CDM)指定經營實體(DOE)資質,是中國國內首家獲得UNFCCC EB認可、具有15個CDM業務領域審定與核查/核證資質的DOE,面向全球開展溫室氣體減排項目的審定與核查/核證業務。
截至2017年底,CEC共完成了中國、越南、老撾、朝鮮等國家的400余個CDM項目的注冊和簽發工作,項目領域涉及水電、風電、生物質能、煤層氣、沼氣、余熱利用、集中供熱以及節能燈等規劃類項目,累計實現減排量價值幾十億元人民幣, 項目累計實現了CO2減排量超過4000萬噸,折合標準煤超過2000萬噸。
CEC已成為國內完成CDM審定核查項目數量最多、涉及領域最多、涉外業務最多的本土DOE,有力地推動了國內CDM項目的發展,有效地促進了我國節能減排工作乃至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,獲得了相關方的高度好評,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做出了積極貢獻。